宗旨

梵二的《禮儀》憲章第22號一節論禮儀的主管這樣說:「管理聖教禮儀,只屬於教會權力之下:就是屬於宗座,及依法律規定,屬於主教權下」。

澳門教區禮儀委員會的成立,正是為了協助教區主教促進教區內的禮儀生活,以帶領信友在禮儀聖事中,以心神以真理朝拜天主,一如主耶穌在若望福音中所說的:

「那些真正朝拜的人,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,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。天主是神,朝拜他的人,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。」(若4:23-24)。